查看原文
其他

【为群众办实事】心系群众解民忧 这些做法有亮点(六十三)

陕西政法 2023-04-13

点击蓝字“陕西政法”关注我们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强调,全党同志要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为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全省政法各单位虚心倾听民意,多方汇集民智,扎实解决民忧,温暖凝聚民心,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咸阳市礼泉县人民检察院

普及溺水知识 筑牢暑假安全线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爱未成年人安全是所有检察干警义不容辞的责任。暑期是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高发期,防溺水警钟必须时刻敲响,才能防患于未然。近日,咸阳市礼泉县人民检察院、咸阳市礼泉县教育局及咸阳市礼泉县文旅局在咸阳市泾河附近和礼泉县泔河水库共同开展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专题宣传活动。



为切实加强辖区未成年人防溺水宣传工作,确保安全防范教育落到实处,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溺水事故的发生,有效维护辖区的安全稳定,礼泉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讲解保护未成年子女安全的重要性,广泛宣传青少年、儿童无监护情况下擅自下水游泳的危害性,以及发生溺水事故应采取的应急救援知识。


此次活动,有效提升了辖区群众的防溺水意识,让家长从思想上更加重视和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通过共同协作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渭南市大荔县公安局

“跨省通办”户籍迁移 

大荔首例业务诞生


近日,渭南市大荔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户籍室顺利办结了首例跨省户口迁移业务。



近日,王某夫妇携带结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资料来到东关派出所户籍室,申请将妻子李某户口由山西省迁至渭南市大荔县城关镇,户籍民警审核材料的时候告诉他们正好符合新政迁移条件。民警当即给某夫妇讲解了“跨省通办”新政策及所需资料和办理流程。在民警的指导下,王某夫妇填写《山西、陕西、宁夏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信息确认同意书》,并随即为其打印了户口准迁证,让其回家静候佳音。随后,民警依据政策的各项要求,与迁出地山西省长治市故县派出所户籍民警取得联系,紧密合作开展了跨省户口迁出工作。次日,东关派出所接到来自故县派出所户籍民警电话,李某的《户口迁移证》已网上出具。东关派出所民警顺利办理了该笔业务并立即通知李某到派出所领户口本。


当窗口工作人员将新的户口本递给李女士时,她激动地说:“跨省通办”真是给我们老百姓办了件大实事,高效快捷,以前都需要本人亲自去,现在几天就能办好以前一个星期才能办好的事,减轻了往返办理负担,省时又省钱,真是太方便了!”


山西、陕西、宁夏三省户口“跨省通办”规定山西、陕西、宁夏3省户籍人员申请在3省间办理因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5个事项时申请人只需在迁入地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不再需要申请人在迁出地、迁入地分别办理纸质《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迁证》,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切实为群众办实事。


汉中市西乡县法院

土地纠纷闹矛盾 法官调解促和谐


近日,汉中市西乡县法院沙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土地经营权转让合同引起的纠纷,促使当事双方积弊已久的矛盾纠纷顺利化解,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但某与洪某系同组村民并连带亲戚关系,2009年10月26日,双方共同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契约,但某为甲方、洪某为乙方。契约约定:甲方将本组洪家老屋砖木结构瓦房三间卖给乙方,甲方的责任田产权以及自留山产权都归甲方,但乙方对土地及山林均享有长期的使用权。契约签订后,但某就将该房屋附近的三块土地及自留山交给洪某进行耕种,管护至今。2017年,因上述的三块3.21亩土地确权在但某名下,故与洪某协商向其收回土地,在此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


立案后,洪某多次拒接诉讼材料,沙河法庭法官遂前往洪某家中进行直接送达并对土地现场多次勘察。7月7日,法庭对案件进行了第一次庭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陷入僵局;7月9日,承办法官与书记员再次前去桐车坝村并邀请村支部书记一同前去契约中证人家中进行询问并对争议土地再次进行了勘察、取证,决定于16日在村委会会议室进行第二次庭审,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根子”,承办法官既要扎在田间地头,也要依靠乡镇领导、村组干部、诉前调解员等力量,进行多方调解、共同协作,更好稳固与群众间的鱼水关系,促使纠纷当事人握手言和。


商洛市洛南交警开展

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为进一步优化城区交通秩序,提升城区道路通行能力,连日来,商洛市洛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科学部署、全警动员,多措并施、全力攻坚,深入推进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确保群众安全出行。



截止8月1日,商洛市洛南县城区道路施划临时停车泊位340余个,安装禁令标志、提示标志107块,处罚违停乱放机动车271辆、拖移142辆(其中小型汽车48辆、摩托车80辆、“僵尸车”14辆),劝离乱停乱放和纠正非机动车、行人轻微交通违法366起,批评教育320余人,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 源:咸阳政法、渭南政法、

平安汉中、平安法治商洛

审 核 :刘   航责 编 :曹慧颖编 辑 :胡   倩陕西省委政法委综治中心出品

往期回顾

【为群众办实事】心系群众解民忧 这些做法有亮点(六十二)

2021-07-30

【为群众办实事】心系群众解民忧 这些做法有亮点(六十一)

2021-07-29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